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健康快速发展,在总结上一轮分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doc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健康快速发展,在总结上一轮分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doc

  1. 1、本文档共11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学校的内涵建设和健康快速发展,在总结上一轮分配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有效发挥分配的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快我院各项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在《大连民族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校内津贴分配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的原则。 2.注重工作业绩,克服平均主义,向教学一线、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 3.建立有效的考评机制,加强考核,将津贴分配与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和考核结果挂钩。 二、校内津贴分类与标准 校内津贴设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科研业绩津贴、领导责任津贴。 (一)岗位津贴 依据《大连民族学院校内津贴分配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超课时津贴 专任教师每年额定教学工作量为300标准课时,每学期核算一次工作量,对超出部分按照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未完成按以上标准扣发岗位津贴。教学工作量核算按照《大连民族学院教师工作量计算暂行办法》执行。 (三)科研业绩津贴 在专任教师和专业技术岗位上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博士)的人员,每年要完成相应额定科研工作量。对超出部分发放科研业绩津贴,每1个科研积分津贴为60元;未完成部分按积分津贴扣发。科研工作量每年核算一次,核算标准按照《大连民族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暂行办法》执行。 (四)领导责任津贴 领导责任津贴根据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考核优秀者,领导责任津贴按标准上调20%发放;考核称职者,领导责任津贴按标准发放;考核基本称职者,领导责任津贴按标准下调20%发放;考核不称职者停发领导责任津贴。 三、校内津贴发放办法 1.校内津贴发放对象为我院事业岗位上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校内津贴每年按10个月逐月发放。 2.寒暑假2个月的校内津贴作为平时和年终考核的绩效津贴,在考核基础上我院确定发放办法及标准。 3.专任教师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1)每年要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且教学课程综合评价要达到B级以上。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为A级的课程课酬增加30%,C级以下的课程课酬减少20%。超教学、科研工作量的分别按相应标准发放津贴,未完成额定工作量按规定扣发岗位津贴。 (2)在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前提下,同时要履行如下相应岗位职责:①积极承担和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课程建设、学科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工作;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无违纪无教学事故;③积极参加学校和我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4.实验教学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1)实行坐班制管理,要完成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实验教学辅助工作,其主要职责:①做好实验前准备,协助实验教师做好实验组织管理、辅导工作;②做好实验消耗材料管理和仪器设备调试、维护、维修,确保仪器设备完好率;③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工作,开展实验教学研究,设计和开发新的实验,参与课题组的科研工作;④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工作。 (2)每年要完成额定的实验教学工作量和科研工作量,根据实验教学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额定教学工作量为100标准课时,初级职务的不做要求;独立指导的按教师工作量计算方法计算,协助他人指导实验课的教学工作量自行协商比例。若工作时间完成的超课时部分减半发放课时津贴,在业余时间完成的超课时津贴按标准计发;超科研工作量部分发放科研积分津贴,未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按规定扣发岗位津贴。 5.党政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津贴发放办法: 由于工作任务不易量化考核,暂以个人按实际工作岗位及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完成工作数量与质量、服务态度和出勤等方面。具体要求:①履行岗位职责和业务能力的考核占50%;②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占20%;③工作态度和劳动纪律的考核占30%。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津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津贴的人员,每年须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按规定扣发岗位津贴。 6.特聘教授、学科带头人每年除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外,要完成80标准学时的教学任务,未完成额定科研工作量和教学任务的按规定扣发岗位津贴。其中,在完成规定科研积分的情况下,超课时部分发放课时津贴;否则,超课时部分只计工作量,不计报酬。 7.教学带头人每年要完成20个科研积分,同时按专任教师考核管理的须完成300标准学时的教学任务,担任行政领导职务且按坐班考核管理的至少要完成150标准学时的教学任务,未完成额定教学、科研工作量的按规定执行。其中,在完成规定科研积分的情况下,超课时部分发放课时津贴;否则,超课时部分只计工作量,不计报酬。 8. 为保证教学质量以及教师有时间参加科研、教研和进修学习,对教师每年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实行限额管理,原则上控制在500标准学时之内。对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133****9031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