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行业财税隐患和对策.ppt

  1. 1、本文档共4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和对策

广东财税实务网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 广东财税实务网 [SUNSONS晟师财税] 余华均 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深财税隐患顾问 财税规范高级顾问 财税隐患实践顾问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提纲 一、广州税务稽查部门曝光建安税收违法问题 二、广州建安行业税收隐患及规范探讨 (一)营业税 (二)印花税 (三)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所得税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税收漏洞 一、建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通报: 广州市国税局自2007年4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涉外房地产、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销售行业税收专项检查于近日顺利完成。经过历时7个月的检查,查补收入达到30,715万元,创历年单项税收专项检查查补收入的新高。同时有力地配合了市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税收漏洞 一、建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通报: 该项检查分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其中:自查阶段开展检查的227户企业有110户发现存在涉税问题,自查查补收入1,518万元。重点检查阶段税务稽查部门共对135户企业实施检查,发现问题企业54户,占检查户数的40%,查补收入29,197万元,并将1户涉嫌构成犯罪的涉案企业移送公安机关。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税收漏洞 一、建安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通报: 通过检查,税务稽查部门发现,涉外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企业具有开发工程、竣工、销售各阶段持续时间长,发生各项成本费用项目繁多,售房收入核算难度大等经营和会计核算特点。该行业主要存在的涉税问题有: 1.取得收入未及时申报纳税; 2.未按规定申报预售房款预缴企业所得税; 3.将未结算的工程成本(未取得发票)列入开发成本或使用虚假发票列支开发成本、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 4.以偏低的价格将部分开发产品销售给关联企业,转移利润、逃避税收等; 5.建筑装饰材料生产销售行业则存在利用帐外经营偷税和收取进货企业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没有视同平销返还行为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等涉税问题。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税收漏洞 (一)取得收入未及时申报纳税: 【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凭据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送进口的当天。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税收漏洞 (二)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税收漏洞 (二)视同销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十大税收违法手段 (三)价外收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十大税收违法手段 (四)核定征收调整: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国税发[2002]395号)?? 纳税人采用核定征收的办法时,必须如实填报主管国税机关要求填报的有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主管国税机关开展调查工作。纳税人对其填报的内容和提供的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不如实填报有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主管国税机关有权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原核定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十大税收违法手段 (四)核定征收: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穗国税发[2003]12号)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税务检查,如发现纳税人申报不实造成少缴税款,一律按《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安行业财税隐患与对策—十大税收违法手段 (五)委托代销应税确认时间: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穗财法[2006]16号)?? 企业在委托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