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调查报告.doc

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调查报告.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调查报告 [摘 要] 本文在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基本状况和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 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研究报告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为此,中共上海市委农办组成课题组对上海市合作社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基本现状 截至目前,上海市共建有各类生产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361家,其中种植业占65.8%,养殖业占24.6%,其他行业占9.6%。根据对上海236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目前合作社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51个,主要分布于浦东、嘉定、金山、青浦和奉贤,现有中共党员4416名,约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6%,按党员户籍关系划分,合作社所在村党员占66.2%,所在区县党员占29%,外省市党员占4.8%。从目前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活动的基本情况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单独建立组织。目前合作社中已单独建立的51个党组织,一般来说所在的合作社规模都较大,生产经营状况相对稳定,党员数量较多,而且有一个合适的书记人选。组织形式分为单独组建和联合组建两种,绝大部分挂靠在所在村党组织。个别规模较大、跨村域经营的合作社挂靠在镇党委或镇综合经济党委,有的挂靠在条线党组织。个别由流动党员组建的新党组织,则采用双挂靠的方式,实行合作社所在地镇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双重管理。二是挂靠开展活动。如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党员大多继续按照原有模式参与村或企业党组织活动。一些村党组织为了管理方便,在合作社设立了党小组,或者针对合作社设立了专门的党建指导员。从走访的几个合作社党建情况看,一些村集体+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合作社,以及年轻创业人士领办的合作社的党建工作相对正常,一些由种养能手、大户领办的合作社由于缺乏党组织管理经历,党建工作相对薄弱。 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的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把农民真正有效组织起来的新型生产方式,在其中开展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体现为主观上重视不够,实践中热情不高。不少镇村干部认为,合作社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大多在村党组织中,教育管理都纳入了村党组织的职责范围,没有必要再在合作社中建立党组织来加强党建工作,也没有必要单独把合作社党建列为新领域。有的基层干部甚至认为合作社只是一个松散型的经济组织,建不建党组织、搞不搞党建工作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合作社这种以家庭承包经营和农民自愿合作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作用较村“两委”来得更加直接、更加明显,如果不重视合作社的党建工作,农民很可能与合作社越来越近,与村“两委”越来越疏远,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就会受到影响和削弱。 (二)党员作用难发挥。由于合作社吸纳的党员来自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打破了原有的区域界限和以村为单位设置党组织的方式,部分党员甚至跨区县流动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组织关系在村、生产活动在社的“双重管理”的党员,导致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一方面村级党组织不清楚党员的工作流向,难以管理;另一方面合作社又没有单独成立党组织,无法管理。而这些党员由于在合作社没有充分“亮牌”,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缺失,较难正常发挥党员的作用。同时,由于这些党员“享受”双重管理,个别党员可以“看菜吃饭”,即待遇性的组织活动双重参加,任务性的组织活动则两面推辞,参加一些有决议性的会议两面都说情况不清楚,而一旦要他在某个方面带个头,他会说自己组织关系不在合作社等等,较难从整体上形成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共推机制未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各级农业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则一般都归属于所在镇、村党组织。据调查,上海51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合作社中,党组织挂靠所在行政村的占39.5%,挂靠所在乡镇党委的占41.8%,挂靠所在区、镇农业部门等占18.7%。到底谁来牵头负责抓合作社党的建设,似乎工作责任主体不太明确。一方面各级农业部门按其职能主要精力放在扶持服务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壮大上,工作的重点是研究和制定合作社相关政策及扶持合作经济发展,加上农业条线并没有抓党建的职能,很难做到在开展行业指导的同时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没有把合作社党建摆上应有的议事日程,甚至有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认为合作社既然是农业部门抓的事,其党建工作也应是农业部门的事,导致抓合作社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

文档评论(0)

Jermain2014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