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探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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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探究

高校专项经费管理问题探究一、专项经费概述 实行部门预算以来,财政部门为了支持高校发展,预算中不仅安排了基本经费,而且安排了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人才强教、信息化管理、实验室建设、质量工程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方面发展,对高校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专项经费一般是指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以指定用途的方式拨付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该资金一般是用于完成某种特定的事项或工作,不能改变其用途,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需要独立核算。现针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特点就专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加以分析。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专项经费预算编制、评审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缺乏全局观念 在高校的教育事业经费中,有相当大的比例来源于财政专项资金,各高校为自身建设和发展,都把专项资金视为提升学校各方面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都很重视对专项资金的争取[1]。但因学科、科研、教学分部门归口管理,互相沟通不多,项目负责人大多是教学科研的骨干,在不耽误教学科研工作的情况下,再完成相关项目的申报执行工作确实工作量较大,往往为完成任务仓促上报,缺乏科学的论证评估机制,调研不够,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如有些连续性项目没有全面考虑做好规划,重复建设、重复购置较多,有的设备购置后没地安放,有的设备购置后相关配套跟不上,无法使用,造成资产闲置,资金使用效益低下,而需要的设备却没做预算。还有些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改造没几年,又不符合学校发展需要,又要重新改造,浪费严重。 (2)项目绩效目标、项目内容及申请理由等不明确 北京市专项申报在写明项目内容及申请理由的基础上,从2010年增加了所有项目都要写明绩效目标的要求,但很多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内容和申请理由不明确,理由不充分,项目内容不够全面,漏洞较多,执行过程中偏差较大,达不到预期绩效目标。 (3)预算支撑材料不够详细 预算编制时,很多项目支撑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不能为自己的预算提供有力支撑。支撑材料在校外评审时不能自圆其说,评审核减较多,无形中减少了本单位的预算额度,影响本单位的绩效考核。 (4)校内项目评审流于形式 在项目申报校内评审时,有些学校并没有真正组织专家对将申报项目进行论证、评审,虽然专家签字了,但并不了解项目内容。这种流于形式的评审没有起到校内把关的作用,上报后校外评审自然问题较多。 (5)项目网上录入时错误较多 实行部门预算以来,北京已经全部实现了网上申报,专项经费要每个项目逐个录入,录入过程中很多参数要选择,如果选择错误,往往造成项目不能及时评审或淘汰,比如信息类项目要先报经信委评审后再报财政评审中心进行评审,如果类型选择不对,会影响项目评审或批复。 (6)评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有些经费核减不合理 专项评审主要以申报资料为依据,由于评审人员经常更换,缺乏实际调研或评审人员素质不高,并不了解高校项目特点,评审时主观性较强,有些核减不合理,有些预算不合理的又并未核减,造成专项评审结果与实际不符。 (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经费下达较晚,影响执行进度 北京每年预算是在上年的9月开始,批复在次年3月,经费到达项目单位一般在4月份,有些项目在半年期间已经发生了变化,偏离了预算;有些基建项目各种批复手续前期费用需要提前支付,但国库集中支付条件下,项目经费只能从国库支付,不同帐户之间不允许转帐,造成付款时的麻烦等,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执行进度。有些追加经费拨款年底才到,没有足够时间进行有效实施和执行。 (2)政府采购流于形式 政府采购过程中虽然看似流程无懈可击,实际上存在很多问题,采购来的设备高于市场价很多、性能不好且售后服务跟不上,更有些暗箱操作围标等违法事件发生。近几年加大对高校经费的审计力度,违法案件不断出现,很多违法案件都是跟招投标有关,不得不引起人深思和关注。 (3)预算和执行两张皮 项目执行过程中,很多项目报销内容和预算不符,经常出现一些随便改变专项经费用途的现象,严重损害了高校专项经费使用的专用性,破坏了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基建项目,批复后,由于申报时对项目缺乏深入细致的实地考察,未认真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预算较粗,虽然按招投标程序进行,但招投标项目内容已改得面目全非,竣工决算与工程预算相差甚远,预算和执行严重脱节[2]。有些项目的设备采购预算和执行也经常改变,有些专项软性支出评审时预算较粗,实际执行时不好掌握,预算调整较多。 (4)不按进度执行,突击花钱现象严重 由于有些专项下达较晚,有些项目负责人忙于日常工作,没有做好项目执行进度计划,平时不着急,每到年底或项目要收回时才开始执行,年底突击花钱现象严重,财务人员年底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不堪重负。更有甚者不按合同支付进度,将专项款从国库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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