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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暂行管理制度
东展集团图书馆暂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范围
公司图书采购、整理、保管、借阅等管理业务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二条 目的
建立图书馆的目的是为公司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资料、提高员工综合素质,本制度的推行是为了加强对图书馆的规范管理。
第二章 图书收集与采购
第三条 图书调研
综合管理处应按照第二条规定,负责对图书市场调查研究,寻找合适的图书。
第四条 购买
购买图书由综合管理处根据“购买图书计划”及各部门的申请进行,“购买图书计划”需综合管理处处长审批方可执行,各部门购买图书申请先由各部门处长级以上领导审批再由综合处处长审批形成“购买图书计划”。经过审批的“购买图书计划”报给采购部门采购,综合管理处处长对采购图书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相关单据由图书管理员保管。
第五条 接收手续
如果属采购图书,则按照“购买图书计划”执行;如果属捐赠图书,则应在接收图书时开具收纳凭证。
第六条 致谢
对员工或外部机构捐赠图书应致谢,感谢信的格式执行统一规格。
第三章 图书整理与保管
第七条 图书管理员职责
图书馆设图书管理员,对图书进行接收、整理、保管与借阅等工作。
第八条 分类与编号
按图书的科目属性进行分类整理与编号,凡新购进的图书应贴上标签进行编号。
第九条 加盖印章
图书需在目录和第一页上,加盖公司印章。
第十条 登记册
所有新进图书,首先在登记册上做好登记,写明新进图书日期、著作名称、作者、出版社、分类与编号、页数、价格等重要项目。
第十一条 核对
每年6月末、12月末按图书登记册,对书架中的全部图书进行一次清点与核对。在清点与核对前,停止外借,并要求全部借出图书返还图书馆。
第十二条 丢失或损坏
如果图书丢失或损坏,须填写报废报损单,报与综合管理处处长,并按照其指示在图书登记册上注销或进行修补。
第十三条 图书总目录
综合管理处须每年整理出一份图书总目录,提供给各部门主管,并且及时把新进图书情况通知各部门。
第四章 图书的借阅
第十四条 开馆时间
图书馆每周一、三、五16:00-17:00可借阅图书。
第十五条 借阅细则
借书者需在借书登记簿上登记,每人可借出图书两册,借期30天,如有需要,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续借可再延长20天借期。
第十六条 违章处理
一、凡借书不还者,逾期一天按书价10%罚款,逾期过30天,追加两倍书价罚款。借书逾期不还者终止其借书权力,并予以通报批评等惩罚。如图书丢失,需说明情况,按图书价格两倍进行赔偿,但可保留其借书权力。罚款和赔款均在工资中扣除。
二、图书如有毁坏,视其情况,按书价的10%、50%、100%、200%进行处罚,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三、如携带未办理手续图书离馆,提出警告,如情节严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第十七条 调离人员
公司人员在调离岗位前,须把借出图书归还图书馆,否则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五章 后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处解释、补充,由总经理批准颁行。
综合管理处
二〇〇四年八月十二日
图书馆运行管理办法(简)
图书馆运行管理办法是以图书管理章程为基础,是图书管理员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一、图书购买流程
各部门每季度提交一次图书购买计划,经综合管理处长审核后,由图书管理员进行统一购买。针对临时性的图书购买计划,在下个季度提交购买图书计划时,补办购买图书计划。
二、图书管理
执行图书管理办法:整理与保管、借阅制度及流程。同时,要求图书管理员每季度向部长提交一次图书审核单。
三、图书赔偿管理
一、凡借书逾期不还者,每天按书价10%进行处罚,逾期过30天,追加两倍书价罚款。借书逾期不还者终止其借书权力,并予以通报批评等惩罚。如图书丢失,需说明情况,按图书价格两倍进行赔偿,但可保留其借书权力。罚款和赔款均在工资中扣除。
二、图书如有毁坏,视其情况,按书价的10%、50%、100%、200%进行处罚,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三、如携带未办理手续图书离馆,提出警告,如情节严重,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惩。
四、其他事项:
关于人事调转要求填写图书借阅证明(与企化组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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