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头税,自查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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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头税,自查报告

过头税,自查报告 2011督查自查总结 安庆市地税局迎江区分局 2011年度税收综合督查自查总结 市局《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开展2011年度税收综合督查工作的通知》下达后,我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召开税收综合督查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分局税收综合情况自查工作。2011年7月26日到8月1O日我分局从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行政处罚实施情况、所得税政策执行情况等十六个方面开展了税收综合工作情况自查活动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税费收入情况 2010年以来,我分局始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2011年1—6月,累计入库税收收入2.4亿元,同比增长41%,同比增收680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65%。 二、效能建设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促进迎江经济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我们继续用足用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扶持经济发展,力求在优化税收收入结构的基础上,保持地税收入的可持续增长。2011年 1~8月份共落实22户下岗失业人员税收减免优惠,减免税收9.84万元。 (二)优化税收服务,促进征纳和谐 服务纳税人就是服务发展,在做好内部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业务流程优化重组的基础上,我们以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目标,努力创新纳税服务措施,推进纳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畅通征纳互动,做好办税公开。为便于 纳税人与我们联系沟通,分局为全体税干印制了纳税服务联系卡,向辖区 纳税人发放,同时在办税服务厅和一楼过道公开岗位设置、公开办税流程、公开监督电话、公示税务事项、公示行政审批、公示定期定额,为纳税人搭建一个了解涉税信息的平台。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情况。分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及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规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将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股所。围绕社会和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 题,确保纳税人的信息需求得到满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2010年7-12月迎江区分局共对4户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6000元;2011年1-6月份共对8户纳税人的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累计处罚金额6220元。 (一)依法实施处罚。一是依法定权限实施处罚。分局严格按照法律规 定在法定的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分局下设的广圩所、龙狮所,只对 罚款额在二千元以下的做出决定。切实做到不逾越税务机关主管权限实施 处罚、不逾越管辖权实施处罚。二是行政处罚拥有法定依据。分局税务行政执法中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询问、调查、记录、复制等方式取得真实有效的合法证据作为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和违法事实的确认依据,力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三是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对适用一般程序的处罚,按照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复核、审理、处罚决定、送达等环节依法依次进行,要求所有执法文书下达前必须报法制员审核,符合规定的文书才能送达纳税人。对于简易处罚,虽然简便易 行,但我们仍然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处罚,并及时对处罚决定进行备案。 (二)是保障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一是分局在实施税务检查和询问当事人员时,严格要求检查人员按照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件并告知当事人法定义务和权利。严禁不持证执法情况的出现。二是积极推行税收法制员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审查评议制度。一方面在行政处罚工作中发挥分局法制部门监督审核把关作用;另一方面。分局将行政处罚作为重要事项纳入集体评议决定的范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安庆市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违章处罚和举报奖励办法》为依据,统一分局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促进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平、公正、公开。三是及时公开处罚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内,分局定期开展行政处罚行为执法检查活动,跟踪罚款入库情况,严格执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外,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分局聘请了来自横江实业总公司、金华联等纳税单位的五名政风及执法监督员。2011年分局向各行业纳税人发放行政执法外部评议表300份,广泛征求纳税人对我们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劳务和财产行为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城建税和地方教育附加新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 0]35号),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 下简称外资企业)被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范围。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 011】78号),自2011年1月1日起,在我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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