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与可燃划分.docVIP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易燃与可燃划分

易燃与可燃的划分 艾晓欣 摘 要 本文主要介绍不同规范中易燃介质和可燃介质的定义及如何划分 关键词 易燃气体 可燃气体 易燃液体 可燃液体 flammable liquids combustible liquids 1、概述 在目前国内和国外现行规范中气体、液体、固体介质易燃和可燃的定义在不同规范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范的要求,以及各规范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范要求。 在以往的项目中有这样一个情况,业主在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过程中,国家颁布实施了《公路安全保护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93号,在这个条例中,第十八条做出如下规定:“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为车辆补充燃料的场所、设施外,禁止在下列范围内,设立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设施:(一)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100米;(二)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三)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由于新建的装置中含有可燃介质,而项目选址属于条例第十八条的第二项,这就需要对条例中的易燃易爆做出解释,从而判断该装置是否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列》。可见,准确理解规范的定义和应用范围对项目的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就目前化工领域中相关规范对易燃可燃的定义来做个介绍。 2、工艺、总图、布置相关规范 在化工领域中应用最多也最为普遍的是《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在这两本规范中对气体类别的划分协调一致,可燃气体按爆炸下限作为分类指标,分为甲类和乙类并统称为可燃气体。 对于液体的划分,国内外有关规范中对烃类液体和醇、醚、醛、酮、酸、酯类及氨、硫、卤素化合物的称谓有两种:有的按闪点细分为“易燃液体和可燃液体”,有的统称为“可燃液体”,《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采用后者,统称为“可燃液体”。《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易燃液体进行了定义“凡是在常温环境下,遇火源能引起闪燃的液体属于易燃液体,可列入甲类火灾危险性范围。”对可燃液体未做定义。 对于固体的划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定义如下“易燃固体-甲、乙类;可燃固体-丙类;难燃烧-丁类;不燃烧-戊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中明确固体类别的划分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3、设备相关规范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中将“气体或者液体的蒸汽、薄雾与空气混合形成的爆炸混合物,并且其爆炸下限小于10%(体积比),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值大于20%的介质”的介质定义为易燃介质。《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中对易燃介质的定义与其一致,HG20660-2000中的爆炸危险介质就是TSG R0004-2009中规定的易燃介质 4、仪表、电气相关规范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92中未对气体进行定义,但是对液体进行了区分,闪点在45℃及以上的属于可燃液体、闪点在45℃及以下的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 中对可燃气体的定义为“甲类可燃气体;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可燃气体。.” 5、其它相关文件 《全国压力管道设计审批人员培训教材 第二版》中将“以一定比例与空气混合后形成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气体” 定义为易燃气体。“闪点大于或者等于45℃而低于120℃的液体”称为可燃液体,“在可预见的使用条件下能产生可燃蒸汽或薄雾,闪点低于45℃的液体”称为易燃液体。 同时在《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中将危险货物分成了9类,其中第一类爆炸品、第二类气体、第三类易燃液体、第四类易燃固体均在规范中有明确的物质列表 《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8号中对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定义系指,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6、国外规范 《Flammable and Combustible Liquids Code》NFPA? 30 2012 Edition于2011年 Flammable Liquid:Any liquid that has a closed cup flash point below 100°F (37.8°C), and a Reid vapor pressure that does not exceed an bsolute pressure of 40 psi (276 kPa) at 100°F (37.8°C) 易燃液体:闪点在100°F(37.8°C)以下的任何液体。并且其在100°F (37.8°C)时雷德蒸汽压不超过绝对压力40psi (276 kPa)

文档评论(0)

xcs8885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版权声明书
用户编号:8130065136000003
认证主体肖**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

相关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