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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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医师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条例》第38条 ?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药师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后,方可在本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类药品处方。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处方管理办法》第11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签字留样备案 签字留样备案在医务处和药剂科 取得处方资格的医师 取得调剂资格的药师 医师失去处方资格时应及时注销并通知药剂科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专用处方颜色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淡红色,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精二”。 -《处方管理办法》附件1,处方标准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普通门(急)诊患者处方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用量; 控缓释制剂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第二类精神药品 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处方管理办法》第23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门(急)诊癌痛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处方量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3日常用量; 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 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24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住院患者处方量 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处方管理办法》第25条 电子医嘱与手写处方必须一致,同时保存。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需特别加强管制的麻醉药品处方量 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二级以上医院内使用。 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常用量,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处方管理办法》第26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医师 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病历中应当留存下列材料复印件: 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为患者代办人员身份证明文件。 -《处方管理办法》第21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医师 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 -《管理规定》第18条 医疗机构应当要求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 -《处方管理办法》第27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调配和使用-药师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管理规定》第19条 注意:药师须签全名,且与签名留样一致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中的常见问题 自然项填写不全 涂改 药品名称不完整 超规定用量 医师、药师签名与留样不符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 麻醉、精神药品处方审查工作 处方格式与内容 医师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处方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二类精神药品适应症、用药数量符合相关规定 处方中医师签名与签字留样一致 处方中药师签名与签字留样一致(药师调配资格) * 麻醉药品和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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