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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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PAGE  PAGE 9 校本部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学校整体搬迁做好准备,学校决定对校本部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实现“掌握资产总量、明确搬迁与待报废资产、建立搬迁与待报废资产认别系统”的工作目标,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理制度体系。要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建立顺畅的管理体制,做到管理规范化。 (二)配合校系二级管理,摸清我校固定资产状况,推进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落实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将固定资产管理的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存放地点、具体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四)明确待搬迁资产、待处理资产及待报废资产,确保搬迁过程中学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二、清查的范围 各系各部门所有保管、使用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等)形成的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行政办公设备以及教学、科研、办公家具等固定资产。 三、组织体系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工作。各部门成立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 (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声扬 副组长:沈建新 管 军 曹 忠 成 员:王海峰 周 琦 葛玉军 张 斌 陈 祥 邱训娟 粱同波 宣纳新 李 春 季 诚 毛春芳 许颂安 周爱华 蒋 冬 陈智娴 (二)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组 长:姜声扬 曹 忠 副组长:王海峰 陈 祥 周 琦 蒋 冬 成 员:钱美娟 沈爱明 申淑平 王婧璟 任 铭 宗寰宇 (三)各部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职和固定资产二级、三级管理员为业务骨干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自查工作,并协助配合学校清查小组开展工作。各系部一、二、三级管理员名单见附件一。 四、具体实施 (一)清查准备阶段(2014年6月3日至5日) 6月5日召开处室系部主要负责人会议,组织学习《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制作清查表格并下发(见附件三至七),组织各级管理员进行清查业务培训,提高对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认识,组织做好本部门内部清查准备工作。 固定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定为:2014年5月31日。 (二)各部门自查(2014年6月6日至6月9日) 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帐、物、存放地点、使用人、管理人,对照资产部门帐册进行实物清点,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盈亏真实、记录(填表)详细、不留死角,清查过的固定资产区分待搬迁资产、待处理资产及待报废资产并在资产明细分类表上登记造册。日程安排见附件八。 (三)验收复查(2014年6月10日至6月27日)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总账册和各部门提交的自查登记表对各部门资产逐一进行复查、审核,按搬迁资产、待报废资产贴上相应的资产识别标签。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如发现漏登或帐物不符情况,当场予以纠正,进行补登,并由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 (四)报表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至2014年6月30日) 清查结束后,各部门资产清查工作要对本次清查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形成资产清查清册、清查报告,提交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后勤处、财务处要在本次清查结束后,根据清查报告和清查结果调整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做到帐物相符。同时指导、协助各部门重新建立固定资产二级和三级台帐,对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相应的工作职责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五)搬迁完成后资产复查再建账(2014年9月) 各部门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应对本部门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新校区搬迁完成后,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根据资产明细帐对各部门资产情况逐一进行复查确认,对搬迁中遗失或毁损的资产由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加以说明,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学校资产在搬迁中的安全与完整。 五、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在提高对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重要性认识,立即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业务骨干为清查小组成员的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清查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作质量,确保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1、各部门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要根据各自的帐、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查工作,保证达到清查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在资产清查盘点上认真细致,做到不疏、不漏、不虚、不重;在资产损失认定时,严肃认真,准确合理。准确掌握现有资产的数量、完好程度、服务教学科研情况、继续使用价值、保管人员变更以及损坏、丢失、调拨、捐赠、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方面的信息。 2、在自查的过程中对资产的状况进行如实反映,对盈、亏的资产分别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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