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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海洋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实施方案 (中山大学海洋学院 2015 年第 12 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在“德才兼备、领袖气质、家国情怀”人才培养目标引领下,为 了贯彻落实海洋科学专业综合改革思路和措施,充分发挥学院专任教 师、行政人员、实验教辅人员在本科生科研引导方面的优势,增强学 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根据《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和《中山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的有关规 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海洋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总 则 1.实施目的:在于使学生将其所学的理论知识加以巩固、扩大、 综合和系统化,并对所学专业知识的某一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激发学 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 新精神,提高实践动手能力;同时推进我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增 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让学生及早进入专业角色,并为学生 提供良好的科研实践训练机会。 2.组织形式:通过组织低年级学生观摩科研实验室、举办海洋大 讲堂系列讲座、组建以学术和专业为背景的学生科研兴趣小组、策划 并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配备学业导师、开展毕业论文 研究等途径,结合《海洋科学进展》、《综合实验与实践》和《毕业论 文》课程开设,推进学生假期和课余时间的自主开放型实验,实施本 科生科研训练计划。 第二条 关于低年级学生早期接触科研活动 1.以班级为单位,组织一年级本科生到广州等地,观摩科研团队 实验平台。在观摩、交流过程中,安排代表性科研项目示教、小型座 谈、科普性讲座。 2.结合《海洋科学进展》课程,围绕“海洋强国战略”与“海洋 科学进展”主题,开展“海洋大讲堂”精品系列讲座,以拓宽学生视 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要求每学年举办 12讲以上,每次讲座结束 3天内撰写并发布《海洋学院海洋大讲堂记录表》(格式见附件 1)。 第三条 关于学生科研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1.结合《综合实验与实践》课程,学院安排专门的实验技术老师 负责动员、引导、组织、策划、指导、保障本科生参与科研实验,通 过组建以学术和专业为背景的学生科研兴趣小组、承担“实验室开放 基金”或“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等方式,引导学生以自主选题、 团队合作的方式,开展科研训练和创新研究。 2.学生科研项目和科研兴趣小组在各自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开展 自主设计实验、实施实验和数据分析处理、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学 院对项目的实施实行全程监管,各项目依照计划提交项目中期报告, 结题报告。 第四条 关于教学实验室的开放管理 1.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须提交书面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2),以 及实验内容、实验步骤、拟使用的仪器设备及实验耗材计划。经学院 批准后方可获得准入资格。根据获得批准的准入资格及实验计划,学 生须提前一周提交实验室开放预约表(格式见附件 3),并按照预约 时间完成实验。 2.学生进入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 按规程操作实验仪器设备。学生每次实验完成后需做好实验记录以及 仪器设备的使用登记,据实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表(格式见附表 4)。 3.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以小组为单位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或论文复印件存档备查。 第五条 关于学业导师 1.结合《毕业论文》课程,学院于第九学期面向该年级全体本科 生遴选学业导师。学业导师应积极指导学生开展课外科研训练,并担 任学生本科论文指导老师,参照研究生模式培养本科生,指导学生完 成毕业论文,推荐学生就业、升学或留学。 2.导师与学生的双向选择:学院公布导师名单及其研究方向、可 接受学生人数;学生按第一、第二、第三志愿提出导师选择申请;导 师对所申请的学生进行筛选,若所报第一志愿学生数大于接收数,导 师选择相应数量学生,多出申请者进入第二志愿导师筛选;若报名该 导师第一志愿的学生数小于接收数,则从所报第二志愿的学生中进行 筛选,依次类推;如有最终未成功配对的导师和学生,则由学院予以 协调,将学生与导师进行配对和确认。 3.每位学业导师指导 2~4 名学生,按 8 学时/生/学年计算教学 工作量。 第六条 关于毕业论文 学业导师应严格监督毕业论文完成过程,必须通过实验或设计等 工作完成,不得撰写综述。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三年级第三学期,当年 5 月 1日以前,完成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 要求学生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导师积极认真与学生讨论毕业论文研 究方向,初步制定研究方向和论文大纲; 四年级第二学期,当年 10月 1 日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开题报告》(格式见附件 5); 四年级第二学期,当年 1 月 1 日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过程第一次检查情况记录表》(格式见附件 6); 四年级第三学期,当年 3 月 1 日以前,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过程第二次检查情况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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