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弃物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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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弃物管理

第十章 国外环境管理 一、美国的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包括以下层次: 1.联邦环保局区域办公室:作为联邦环保局的代表来监督各个州的环境保护工作。雇员都是联邦环保局的成员,区域办公室向联邦环保局负责。 2.各州环保机构:不隶属于联邦环保局,而依照州的法律独立履行职责,除非联邦法律有明文规定,州环保局才与联邦环保局合作。各州的环境管理机构向州政府负责,但接受环保区域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如各州环境管理机构在执行环境保护政策中出现冲突,由地方法院裁决。 3.地方(县市)环保机构:州与地方(县市)环保机构的关系有两个类型。一类由州环保机构在全州范围内直接进行环境管理,各个县市不设立任何环境机构,如华盛顿特区。另一类完全类似于联邦环保局-联邦环保局区域办公室-州环保机构。即州环保机构派出分支机构对地方环保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如加利福利亚州。 二、美国环境管理的主要特点 (一)强化法律手段 (二)强调经济手段的运用 1.财政援助及补助金、补贴 2.税收刺激 3.排污交易政策 (三)积极实行环境信息公开 (四)自愿性伙伴合作计划 主要包括农业、空气质量、能源效率与全球气候变化、商品标签、污染防治、制度创新、部门计划、技术、废弃物管理、水和地区自愿计划。典型的自愿性合作计划包括: 1.33/50有毒化学物质削减计划。针对17种有毒化学物质,苯、镉及其化合物、四氯化碳、氯仿、铬及其化合物、氰化物、二氯甲烷、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甲基乙烷基酮、甲基异丁基酮、镍及其化合物、1,1,1-三氯乙烷、四氯乙烯、三氯乙烯、甲苯、二甲苯,这些物质的削减目标:1992年之前在全国范围内总排放量减少33%,在1995年之前减少50%。该计划允许企业根据减少这些物质环境排放量的潜在能力,自愿申请参加。 2.为环境而设计计划。促进工业产品在设计的最初阶段就考虑环境影响,降低环境风险。如美国环保局组织相关研究机构,开发了针对具有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一(PBT三性)的化学物质分析软件,可进行约5万种化学物质的PBT性质分析,企业在开发新人工合成物时,可免费用这些分析软件评估产品的环境影响。。 3.绿色化学项目。“绿色化学”是美国绿色化学研究所等机构通过研究和总结而提出的一种全新的化学物质生产系统,从原料的选择到工艺的设计,都将减少或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产生,从根本上保障对人体和环境的安全。 4.绿光项目。美国环保局于1991年启动了绿光项目,鼓励政府部门、工业企业、商业部门及其他各类团体组织,将原有的照明系统改换为能源利用率更高的照明系统,从而降低能源生产所造成的污染。 5.能源之星计划。由一系列子项目组成,涉及建筑物、空调设备、办公用品、电子及照明产品等30多个领域。能源之星的标准由环保局制定,成为节能产品的统一标志。 6.国家环境表现跟踪计划。通过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认可并激励环保业绩好的企业通过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社区宣传教育等方式自愿提高环境表现,超越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要求。 第二节 新加坡的环境管理 一、新加坡政府环境管理机构 二、强化环境立法和执法 第三节 欧盟的环境政策及其盟国的环境管理 欧盟是目前最强大的地区性国际组织,有25个成员国。 一、欧盟的环境政策概况 1970年,欧共体提出了第一个环境口号是“环境无国界”(the environment knows no frontiers),1987年的单一欧洲法,确立了环境保护的目标:保护环境,保护人类的健康,谨慎和理性地利用自然资源。1992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正式形成了欧盟法律里的“可持续发展”概念。 (一)欧盟环境政策的决策机构 1.欧洲议会和欧盟环境部长理事会 欧洲议会总部在法国斯特拉斯堡,并在布鲁塞尔和卢森堡有常设机构,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与制定法律、批准预算及监督联盟的活动。代表环境保护主张的绿党已成为欧洲议会中的重要政治力量。 理事会主席每6个月依次由各成员国担任,在执行由委员会提议的法律时,该机构有决定权。 2.欧洲环境委员会 负责起草欧盟环境法律并确保法律的执行。 3.欧洲法院 总部设在卢森堡,是独立的司法机构。 4.经济和社会委员会及 地区委员会 是一个咨询机构,代表雇主、工会和其他农业工人、消费者等特别行业集团,向议会、理事会和委员会制定欧盟法律时提供咨询性意见。 5.欧洲环保局 向各成员国提供欧洲整体的环境现状报告,收集有关环境质量、环境优先和环境易损性的信息,本身不具备环境调查能力,而只能依赖各成员国提供的信息开展工作。 (二)欧盟环境保护的原则 1.防备原则 2.预防原则 3.源头原则 4.污染者付费原则 (三)欧盟环境管理政策体系 分为欧盟环境法律和非法律的欧盟环境政策文件 1.欧盟环境法律体系:包括欧盟环境法、成员国国内环境法和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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