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北京市医疗保险政策简介 一、参保范围: 海淀辖区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享受公费医疗单位及经批准可暂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单位中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且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和退休人员)。职工包括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农民合同制工人;退休人员包括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办理退职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内地职工。 二、缴费比例: 1、单位:按全部在职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2、在职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 3、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元大额医疗互助费。 三、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2007年4月---2008年3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1805元,上限为9024元。 四、农村户口人员参保: 有两种方式参加医疗保险,单位可自行选择: 方式一:缴费人员类别和医疗参保人员类别均选“外地农民工”或“本市农民工”。 缴费基数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费,不建个人账户,缴费当期享受待遇。单位应在海淀区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集中选择2家作为本单位农民工的医疗定点医院。不发放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单位从社保中心领取《农民工住院就医卡》供农民工住院就医,领用数量按参保农民工人数的2%发放,不足一百人的发放2张。 注意:填写单位名称、社保号 方式二:缴费人员类别选择“外埠农村劳动力”或“本市农村劳动力” 单位缴纳个人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纳2%+3元;享受的待遇与城镇人员一样。 注意:1、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二转为方式一时,需将农民工本年度发生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后再填《表六》变更。 2、单位为农民工缴费由方式一转为方式二或其他类别时,填写《表六》变更,并同时填写《表七》核定缴费基数。 3、办理变更的次月人员类别生效,生效之前的应缴金额不做退费处理。 4、如果人员离开单位,请及时办理减员手续。 五、享受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条件: 1、“老人”:2001年4月1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直接以退休人员身份参保。 2、“新人”:2001年4月1日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中人”:2001年4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以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六、选医院: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厂矿、高校等对内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 注意:1、定点中医和定点专科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2、2007年度的16家A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人民医院、北医三院、中日医院、同仁医院、宣武医院、友谊医院、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广安门中医医院、北京中医医院、健宫医院、良乡医院、朝阳医院、首钢医院、大兴人民医院。(16家A类医院不用选,参保人可持《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直接就医)。 3、请参保人员慎重选择定点医院,参保一年后方可申请变更。 七、核定缴费工资基数: 1、单位于每年的2、3月份必须核定当年4月至次年3月的缴费工资基数,逾期未核定的将从4月份开始自动按本市职工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收费。 2、缴费工资基数的确定: 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初次就业、失业后再就业、复员和转业退伍人员,以本人工作后第一个月的工资收入作为当年的缴费工资基数。 3、核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表(表七)》(一式二份,加盖公章); (2)含职工缴费工资信息的3.5寸软盘或U盘(10人以下,不用报盘); (3)《劳动情况表》(104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文档评论(0)

skewguj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