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中国橡胶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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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A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标准 /CRIA ×××××-×××× 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 Carbon Black Industry Access Technology Specification (征求意见稿 ××××-××-××发布 ××××-××-××实施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 言 本技术规范按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言 为加快推动炭黑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行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生产,保护环境,节能减排,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炭黑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准入条件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行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加快推动炭黑节能减排,减少资源浪费,实现炭黑行业可持续发展为原则,以现行国家地方标准为依据,结合现有炭黑生产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编写。 本规范以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节能环保落后的产能,限制缺乏创新的重复建设产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规划行业发展方向。并为行业企业生产、验收、和监管提供有效的依据。 炭黑行业准入技术规范 范围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以烃类化合物为生产原料生产炭黑的企业。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炭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生产设备及能源消耗、产品质量、技术进步相关内容。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778 《橡胶用炭黑》 GB622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34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327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29440 《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T 7044 《色素炭黑》 GB/T 3782 《乙炔炭黑》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规定的通知》(安监管三【2013】76号) 术语和定义 3.1 VOCs:(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挥发性有机物,是指常温下饱和蒸汽压大于70 Pa、常压下沸点在260以下的有机化合物,或在20条件下蒸汽压大于或者等于10 Pa具有相应挥发性的全部有机化合物。指厂区内燃烧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气的含有污染物气体的总称。GB500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等安全生产规范的要求。 4.2环境保护 4.2.1炭黑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和相关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及相关危险废物鉴别方法标准的有关要求。 4.2.2炭黑生产的工艺尾气不得直接向大气排放,须经过再次处理消除有毒有害成分,达标排放。 4.2.2.1利用炭黑生产的工艺尾气作为炭黑尾气锅炉和干燥器的燃料时,燃烧后的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相关规定。执行锅炉污染物排放标准时,根据生产炭黑采用的不同原料,应分别满足: 4.2.2.1.1以气相烃类化合物为主要原料生产炭黑时,炭黑尾气锅炉的废气排放应满足燃气锅炉排放要求。 4.2.2.1.2以液态烃类化合物(或气液混合)为原料生产炭黑时,炭黑尾气锅炉的废气排放应满足燃油锅炉排放要求。 4.2.2.1.3如果装置所在地有对锅炉的废气另行规定有排放标准,还须满足所在地有关规定标准。 4.2.2.2 除4.2.2.1以外的炭黑生产过程其它排放的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相关规定,如果装置所在地有另行规定标准,还须满足所在地有关规定标准。 4.2.3炭黑生产企业必须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装置,实行雨污分流,炭黑生产企业界区内所产生的污水,必须经处理达到国家、企业所在地排放标准方可对外排放。 4.2.4新建炭黑生产装置必须采用先进的工业废气污染防治技术对向大气排放的工业废气进行有效的脱硫、脱硝、除尘处理。并配套建设脱硫、脱硝、除尘装置,确保外排工业废气连续稳定达标排放。 4.2.5炭黑生产线及包装、产品库房等易发生炭黑粉尘污染的工段,应配备相应的粉尘泄漏防护措施或粉尘收集处理设施,杜绝炭黑粉尘泄漏对环境的污染。 4.2.6炭黑生产装置的原料油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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