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练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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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练习题.

法系 一、单项选择题   1. 下列哪项不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2000年试题 ,1分)   A. 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 B. 自由大宪章   C. 教会法 D. 罗马法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的是大陆法系的渊源。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法典法系,罗马一德意志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大陆法系最先产生于欧洲大陆的罗马法为历史渊源,以民法为典型,以法典化的条文为主要形式。大陆法典包括两个支系,即法国法系和德国法系,根据上面的分析,AD 即可排除。那么,教会法是否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呢?这要看教会法的法史和法源,欧洲进入中世纪后,古罗马法日渐衰微,学世界中古史可知,中世纪的欧洲是教会占统治地位的欧洲,因此,教会法在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出现了日耳曼法、世俗法和教会法并存的局面,中世纪晚期,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罗马法得到复兴,复兴后的罗马法受到了日耳曼法和教会法的影响,因此,大陆法系也就受到了教会法的影响,这是法发展的历史连续性的表现。可以说教会法是大陆法系的渊源,因此C不能选。应该选B,因为自由大宪章不是大陆法系的渊源。《自由大宪章》是1215年英国颁行的一部宪法性文件,其内容主要涉及的是限制王权,试图以政治契约形式确立国王与臣民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自由大宪章》应属英美法系的渊源。除了《自由大宪章》外,作为英美法系渊源的法律还有《权利请愿书》、《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三年法令》等等。   2. 从日本现行法律制度看,其主要传统、渊源和风格属于下列哪一法系?()(1998年试题,1分)   A. 中华法系 B. 罗马法系 C. 印度法系 D. 英美法系【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的是不同法系的国家。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是目前世界上两大主要法系。此外还有其他的法系,包括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以及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我们主要应了解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的国家主要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瑞士、葡萄牙、荷兰等国以及曾属于上述大陆法系国家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主要包括英国、美国以及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本题选B的理由是,日本现行的法律制度是指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形成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日本明治维新不仅使日本走了发展资本主义道路,同时也实现法律的近代化。日本从欧洲的罗马法系国家,尤其是德国引进了一整套法律制度,因此,日本也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应选B。本题CD很容易排除,但A项具有一定的干扰性。我们知道中华法系是以《唐律疏议》为代表的法律制度的总称,由于在清末,近代法学的奠基人沈家本对传统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变革,使得以《唐律疏议》为代表而形成的中华法系渐趋解体。实际上,日本明治维新以前的法律制度属于中华法系,这是日本吸收中国法律制度的结果。但本题考的是日本现行法律制度所属的法系,因此A 应排除。   3. 从法律构成看,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1995年试题,1分)   A. 制定法 B. 单行法   C. 判例法形式,但也有制定法 D. 习惯法【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的是英美法系国家法的构成。从法律构成上看,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判例法形式,包括普通法和衡平法,但也有制定法,制定法主要表现为单行法律、法规,而不是成文法典形式。如《权利法案》、《王位继承法》、《三年法令》等。A和B是错误的,因为在英美法系国家虽然有制定法,但它并不是英美法系国家主要的法律构成。D是错误的,尽管英美法系国家习惯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它不是法律构成的主要方式,故ABD均应排除。   二、多项选择题   1.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2002年试题,1分)   A. 法律渊源 B. 法的分类   C. 法典编纂 D. 诉讼程序和判决程式   【答案】 A B C D   【解析】 本题考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主要区别表现在:(1)从法律渊源看,大陆法系国家一般都是制定法,而英美法系国家主要采用判例法的形式,也有制定法。(2)从立法上看,大陆法系国家主要采用法典形式,而英美法系国家一般不倾向于制定成文法,主要是判例法的规范化。(3)从司法上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没有创制法的职能,因而审判案件没有遵循先例的原则。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可创制法律,强调审判要遵循先例。(4)从诉讼程序上看,大陆法系的国家采取讯问的审理方式,法官居于主导地位。英美法系国家采取抗辩式的审理方式,法官处于仲裁者的地位。(5)法的分类不同。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分类主要是公法和私法。英美法系国家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这种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不同的哲学倾向,大陆法系主要表现为理性主义的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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