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谈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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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谈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浅谈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 福建师范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生物教育专业 学号:103940009815 姓名:张先东 指导教师:耿宝荣 摘要: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带来了大批农民离开农村和土地,成为农民工。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也随着农民工流动的日趋频繁而凸显,并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关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只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策问题。现行教育体制和政策上的缺陷是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形成的根本原因。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快推进教育体制改革,调整和优化教育政策。本文就此问题展开论述。首先介绍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相关概念和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造成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原因,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解决农民工教育问题应该采取的基本策略。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基本策略 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迅速转型,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适应市场对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需求,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流向城市,由欠发达地区涌向发达地区,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波涛汹涌的“民工潮”。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人口流动中家庭迁移的比重越来越大,大批学龄儿童随父母流入城市,数量急剧增加,流动儿童问题越来越突出,最突出的是在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问题上,城乡分割旧体制的弊端暴露得越加清晰,越加变得令人不能容忍。 由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儿童中心、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共同举办的,对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9个发达城市,12000多名流动儿童的监护人和7800多名儿童的一次大规模调查中发现 3—6周岁流动儿童入托比例为60.7%,低于城市户籍儿童入托率;6周岁儿童中有46.9%没有接受入学教育;超龄现象比较严重,有近20%的9周岁孩子还只是上小学一、二年级,13周岁和14周岁还在小学就读的占相应年龄流动少年的31%-10%。另外,在学儿童的“童工”问题也比较突出,在失学的12—14周岁的流动儿童中,有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另据调查结果显示,流动人口子女有强烈的不公平感和被歧视感[1]。 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社会转型时期,处理和解决好这一处于社会边缘群体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关系到我国社会的稳定和未来的发展。各级政府必须群策群力,深化各方面的改革,从制度上整体把农民工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总目标,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正解决这一社会性难题。 一、相关概念 1、农民工子女 对于流动于城乡之间的农民及其子女,人们给予了不同的称谓。目前,关于进城农民的称谓多达十余种:流动人口、外来人口、流入人口、外来流动人口、暂住人口、外来务工经商人口、盲流、自发迁移人口、流迁人口、暂时迁移人口、农民工、民工等等。对于流动农民的子女,有的称之为“民工子女”,有的称之为“打工子弟”,还有的称之为“流动儿童”或“流动儿童少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将进城务工就业的子女称为“农民工子女”。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则统一称为“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本文所说的“农民工子女”特指那些在城市工作和居住但未取得城市户口的农民的子女。 2、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是国家用法律形式规定对一定年龄儿童免费实施的某种程度的学校教育。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全国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决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该法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最重要的一项教育法律,标志着中国已确立了义务教育制度。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为九年,这一规定符合我国的国情是适当的。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是在2006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表决而通过,并于同年9月1日开始实施[2]。 二、安徽省巢湖市含山县农民工子女教育基本情况 含山县县城现有中小学14所,幼儿园45所,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学校20所,中等职业学校2所。中小学6所,普通中学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教职工800多人,在校学生约23245人。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普通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9%以上。据资料所示,本县农民工子女情况见表1所示。 农民工子女在校条件 从总体情况看,除县城区学校部分班级班额稍大外,其它学校都维持在安徽省规定的标准以内,目前农民工子女入学难问题并不十分突出。按照《安徽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定》规定的“严格控制班额,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的上限标准,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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