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对设计施工总包模式管理探究.doc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业主方对设计施工总包模式管理探究

业主方对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管理探究 一、设计施工总承包简介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Design-Build,以下简称DB模式)是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项目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境外建筑市场,DB模式无论在工程总量还是占总体建设市场的比例都经历了持续、高速的增长。这引起我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以及业内的密切关注。1997年的《建筑法》明确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以此确立了工程总承包的法律地位。2003年2月13日,建设部颁布《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 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 与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承包模式(Design-Bid-Build,以下简称DBB模式)相比,DB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1、业主的管理相对简单。在总承包项目中,业主仅提出发包人要求,对总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其下面的设计、施工等环节由总承包全权负责,业主协调工作减少。 2、在设计施工总承包中可以避免设计、施工脱节及相互制约的问题,有利于设计、施工的整体方案优化。 3、有利于进度控制,缩短工期。在总承包模式下,许多传统模式中的必须的程序经过了简化,承包人可先将己完成的部分设计图纸送交发包人审核,待审核通过以后即可先进行该部分的施工工作,而不需等到所有的设计工作完成,同时,由于在设计时就可以考虑施工时节约工期的方案,因而对节约工期有利。 4、有利于控制成本,降低造价。国外经验证明,实行DB模式,平均可降低造价10%左右,而且在DB模式下,造价的不确定因素减少,发包人能更早地确定和更好地控制造价。 5、风险责任单一。DB模式将施工与设计并入到一个单一责任制当中,消除了可能因设计和施工职能分离而导致的冲突。同时总承包单位负责设计施工工作,使业主的部分风险转移到总承包方。 二、发包范围的选择 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由所包含设计内容的多少分为“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初步设计-施工总承包”两种模式。 通常情况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由于是初步设计批复后总承包方才介入,因而后期设计变更的灵活性就相对小一些。而“初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总承包方在初步设计阶段就介入了项目,灵活性相对较大,对项目的情况也更了解。总的来说,总承包方介入越早,对项目就越有利,其灵活性也就越大。在欧美、香港等建筑市场成熟的地区,广泛使用“初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但国内建筑市场尚处发展中,一方面在过于强势的发包人和同业恶性竞争双重压力下的承包人,无力改善管理和增强综合实力,另一方面目前对于建设主体的管控较为严格与细致,故从“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上开始是循序渐进的和易于接受的。但“初步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是我国未来发展的方向。 “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因前期初步设计深度不够,可能会导致初步设计与实际情况相差巨大,进而增加工程造价,给总承包商带来巨大风险,也为施工阶段的实施带来了困难。因此,业主单位应重视前期工作的深度,即业主单位在与初步设计单位签定勘察设计合同时,就应增加问责条款,对由于初步设计深度不足引发的设计变更,要追究初步设计单位的经济责任。 三、合同计价方式的选择 目前,DB总承包工程通常采用竞争性招标采购形式,一般不采用成本加金的合同形式,而通常表现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国家的相关法律及规章制度也没明确相应的计价方式。 单价合同是传统的合同形式,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负责对应项目单价的风险。然而在DB模式下,由于承包人负责部分设计工作,有造成工程量失控的风险,从而可能对招标人不利。固定总价合同下工程量与价格变化的风险大多归于承包人,有利于发包人确定工程投资总额,减少其投资波动风险,然而承包人风险相对较大。基于业主方风险及投资控制考虑,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方有利。但事实上,合同的任何一方试图通过单方面的条款把大部分风险转移给另一方都是不现实的,在这样的合同安排下,承包商出于逐利的要求,只能采取两种选择,要么是继续转移风险,将风险责任过度的转移给分包商,要么是利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知识缺陷或管理疏忽实施败德行为,两者最终都将导致业主和工程项目受损。因而在招标过程中应合理选取工程价款,不可盲目最求最低款。 由于《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但没有明确该规范只是适用于施工招标,并且还规定发包人必须按照相关要求。为了能够开展总包项目并尊重《计价规范》,采用“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可适当满足其要求。发包人可利用初步设计的概算工程量清单代之,此时需要初步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尽可能详细准确。当然,以上方法

文档评论(0)

mi80868668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