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指引政策说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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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区小额贷款公司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外源融资管理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税局 地税局关于新设金融法人机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 内政发[2012]8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改善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促进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一)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开展技术创新、扩大城乡就业、促进民生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要意义。当前,国内外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和困难,部分小微企业融资难、用工难、创业难、盈利难等问题更加突出。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把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作为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促进民生发展的有效途径,作为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社会结构成功转型的蓄水池和减震器,作为形成橄榄型收入分配结构、减轻二次分配压力的关键环节,作为奠定和谐社会相应企业组织结构和经济基础的重要举措,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全区小微企业做专、做精、做强,推进非资源型产业、中小微企业、富民工程一体化发展,形成大、中、小、微型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企业生态。   二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二)通过开展“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中小企业服务年”等主题年活动,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功能,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建良好发展环境上,全面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质量和效率。   (三)各部门要将涉及中小企业法定审批、收费、检查、标准等项目和支持企业发展的服务措施进行公示,并实行服务承诺制度。鼓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为小微企业办实事活动,每年都要制定为小微企业办实事计划,并报同级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小微企业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宽容、帮助小微企业的良好氛围,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五)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已公布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三年内对小微企业免收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国家和自治区取消和停止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绝执行或变相收费。严禁各种形式的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各地区要在监察部门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设立小微企业维权投诉电话,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成立小微企业维权中心,对不作为或刁难、损害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一经核实,严肃查处。   (六)统计及有关部门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小微型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尽快建立和完善中小微型企业分类统计体系和监测分析、信息发布制度,为宏观决策和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参考依据。   (七)部门预算编制单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时,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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