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地铁)详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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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第一标段工程 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四川铁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第一标段项目监理部 2015年10月25日 为保证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南延线1标段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的施工顺利实施,在对起重吊装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中贯彻国家、行业及武汉市有关安全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及建设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以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依据编制的安全监理规划及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为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及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的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全面有效地积极开展起重吊装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特编制本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本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的施工概况 1.1本工程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使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 1.1.1汽车、轮胎式起重机; 1.1.2龙门架; 1.2本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的难点和重点 1.2.1本工程起重吊装工程的难点 工程起重设备租赁厂家安全管理水平差距较大,个别厂家安全管理不到位,设备的日常检查走过程,设备的一般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尤其设备使用频繁,风吹日晒,经历恶劣的自然天气,起重设备的零部件、锚固点容易损坏,厂家如配合不到位、不整改,给设备埋藏了安全隐患。设备在安装、使用过程中高处作业,危险性大;司机、信号工、安装操作人员无证上岗,违规吊装, 锁具、吊笼、钢丝绳不符合使用要求;现场场地狭小,下方施工面上布满施工人员,稍有不慎物料很容易高处掉下伤人。 1.2.2本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的重点 加强对起重吊装设备安全相关资料的审核,包括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证书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手续前,应当审核以下资料:  ()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明;  ()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安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合同及安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安装单位负责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辅助起重机械资料及其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下列人员: ()专家组成员;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使用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前,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进行安装拆卸告知备案。 4.4.13对于不需要现场安装的起重机械,应当提供由具有相应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不能提供有效检验报告的起重机械,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 4.4.14起重机械的安全器等安全装置,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或规范的规定,送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或生产厂家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4.16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钢管等材料自行搭设的龙门架或井架物料提升机。 4.4.17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起重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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