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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自行监测方案
2013年11月8日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2013-2014度自行监测方案,并严格执行。
一、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任广军
所属行业:火力发电
地理位置(附位置图1-1):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东端,西北距哈尔滨站8km,距黑龙江省政府5km,地理坐标为东经126°41′23″、北纬45°42′30″。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安通街125号
邮 编:150046
生产周期:全年
联系电话:0451传 真:0451委托监测机构名称:黑龙江省电力科学研究院
图1-1
(二)生产工艺及产排污情况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为火力发电厂,现有两300MW供热机组,消耗的主要原料为煤炭,生产的产品为电能和热能。
公司运行的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是将原煤磨成煤粉后,送入锅炉中燃烧,把水加热成高温、高压蒸汽,送入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将热能转换为机械能,汽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将机械能转换为电能。做功后的蒸汽抽出后直接用于工业用蒸汽或进入热网加热器,将热网中水加热至一定温度后送至热用户。锅炉产生的烟气经除尘效率≥99.8%的高效静电除尘器处理,再经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脱硫效率≥90%;除尘效率≥50%),脱硫,经一座194米高、出口直径7米的烟囱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灰渣进行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重复使用。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
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简要过程为:烟气从烟道引出,经脱硫风机升压后进入吸收塔;烟气自下而上过程中,被吸收塔中已雾化的石灰石浆液反复洗涤,烟气中的SO2与石灰石浆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亚硫酸钙;亚硫酸钙汇于吸收塔下部的循环氧化浆池,由氧化风机向浆池送入空气,将亚硫酸钙氧化为硫酸钙(石膏),再用泵将石膏浆液排出送入脱水系统处理。采用换热器将处理后的低温烟气加热至80℃左右,经烟道排入烟囱。烟气脱硫工艺系统流程见图2-2,
静电除尘工艺流程见图2-3。
生产工艺流程见图2-1。烟气脱硫工艺系统流程见图2-2
静电除尘工艺流程见图2-3。
现两台炉公用一座194米高双套筒钢筋混凝土烟囱,按照废气排放环保要求在每台炉废气净化装置FGD(脱硫岛)进口、混合烟道(烟囱入口)各设置一套在线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和采样口及采样监测平台。
烟囱底部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一个,
二、污染物排放自监测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测
1、监测点位
每台炉废气净化装置FGD(脱硫岛)入口、混合烟道(烟囱入口)处,共4个点位(监测点位分布见图)。
2、监测指标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
3、监测频次
3.1自动监测
厂区各个点位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天连续监测。
3.2 手工监测
烟尘每月监测1次。
4、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根据环评批复,我公司现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3时段限值。具体数值如下表所示:
机组
项目 7# 8# SO2排放标准 400 400 NOX排放标准 450 450 烟尘排放标准 50 50 5、监测方法和仪器
按照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全天连续进行自动监测。所使用的监测仪器为厦门格瑞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烟气连续监测系统CEMS。
废水零排放。
(二)厂界噪声监测
1、监测点位
在厂界处四个方向布设4个监测点,(具体位置详见图)。
2、监测指标
昼、夜等效声级3级。
监测频次
厂界处外的4个点位,每季度监测1次。
4、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
我厂按《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执行,排放标准为昼间60 dB,夜间50 dB。
5、监测方法和仪器
监测方法采用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方法,使用的仪器为HS6288全自动噪声仪。
3-1
厂界噪声监测点
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三)周边环境质量监测
灰场地下水监测点位为灰场附近深井处。
监测指标为:从2014年开始,每年监测1次。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需要查找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中的标准,如果没有,参照当地环保局的地下水功能区划认定文件 )
污染物 标准值(mg/L) 依据标准 pH值 6.5~8.5(无量纲)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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