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VIP

乡镇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doc

  1.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原创力文档(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PAGE \* MERGEFORMAT 2 溪柄镇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消防法》,落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通知》(闽公综〔2017〕5号)和《福安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综治委〔2016〕16号)以及《福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全市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151号),提升村(居)消防安全水平,切实做好我镇的社会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镇政府决定,自X月X日至X月X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主抓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书记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办主任孙奋强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党政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通讯枢纽和关系民生的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 (二)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饭店、歌舞娱乐、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四)各村、乡村结合部“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屋等消防“乱点”。 (五)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等临时性建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全镇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违规住宿(留宿)人员全部清理一遍,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四、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KTV、宾馆、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医院、学校、幼儿园、文物古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集中联合执法。公安、消防、安监、卫生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逐级全程督导。镇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检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五、整治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 1. 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相关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 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 在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annylsq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